新泉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湖南湘江新區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委托,對湘軍文化園項目整體策劃課題研究進行競爭性采購,現采用公開征集方式,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采購活動。
一、項目概況
1.1采購項目名稱:湘軍文化園項目整體策劃課題研究
1.2征集單位(采購人):湖南湘江新區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新泉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1.4項目預算:61萬元(含第二、三名補償費)
1.5項目概況:湘軍文化園項目位于長沙市坪塘鎮曾國藩墓文物保護區以南,坪塘大道以西,巡撫路以北,該項目與桐溪寺、曾國藩墓三點為軸線形成完整的線性布局。該項目凈用地面積為87114㎡,總建筑面積10822㎡。本項目開工以來,由于受消防新規調整、曾國藩墓文物保護等級升級、巡撫西路拓寬調規及土規不符等因素影響,已全面停工。為解決上述問題,建設單位已組織完成設計方案優化調整與巡撫西路拓寬規劃研究,并已完成土地調規。根據相關會議精神,現在項目現狀基礎上充分利用現有場地和條件,結合周邊資源,同步對項目的后續實施進行充分論證。
1.6采購范圍:湘軍文化園項目整體策劃課題研究工作。
1.7設計補償:排序第二和第三的供應商提交全部投標成果(含電子版)后,排序第二的供應商給予補償8萬元(人民幣,下同)、排序第三的供應商給予補償5萬元;補償費包含供應商投標準備、現場調查、咨詢設計、圖紙等相關的全部費用,補償費稅金自理;其余供應商不給予補償費。投標方案一經補償,其知識產權歸采購人所有。如本次采購不成功,則均不予補償。
1.8公告發布媒體:《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湘江新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官網》http://m.40244.cn/。
二、供應商資格條件
2.1基本資格條件:
(1)法人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記證書)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2)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費的證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繳納稅收證明資料:《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者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納稅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稅收的證明原件。
②繳納社會保險證明資料:《社會保險登記證》復印件,或者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繳費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保險費的證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提供被授權人在投標單位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的社保證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4)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被“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5)供應商具有實行了“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供應商具有實行了“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證,視同為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相關條款。供應商如是“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請自行說明。
2.2特定資格條件:
供應商近三年(以報名截止時間前36個月內為有效)至少承擔過1個單項合同金額不少于24萬元的景觀主題類策劃(或景觀主題類規劃或景觀主題類課題研究或景觀主題類設計)類似業績(需提供類似業績合同復印件。業績考核期限:36個月,自合同中甲方簽訂的時間起至報名截止時間止)。
2.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4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須加蓋供應商公章。
三、征集工作進度安排
報名階段:有意參加本項目征集的供應商(2022年6月16日—2022年6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資格條件資料復印件(膠裝成冊,一式三份)到新泉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長沙市岳麓區瀟湘南路一段208號柏寧地王廣場北棟1918室)報名;逾期、報名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受理。
四、聯系方式:
采 購 人:湖南湘江新區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潭州大道二段168號
聯 系 人:樊先生
電 話:0731-88505808
采購代理機構:新泉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長沙市岳麓區瀟湘南路一段208號柏寧地王廣場北棟19層
聯系人:易先生、盧女士
電 話:0731-85226831
責編:鄒彥男
來源:湘江集團
0731-81869999